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谈家埭排涝泵站工程 已由 海发改〔2023〕26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1”综合性咨询+“N”各专项咨询,“1”综合性咨询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等,“N”各专项咨询主要包括工程监理(包含施工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平行检测等)、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服务(包含全过程投资控制、结算初审、竣工决算编制、但不含招标文件审核和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审核)、专项及竣工验收组织服务(含工程技术鉴定)、水保和环保监测服务、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安全监测、档案管理服务等内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村。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在谈家埭排涝闸改建基础上增设排涝泵站一座,同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泵站总设计流量为20m3/s,采用两台潜水轴流泵,单泵流量为 10m3/s;泵站建筑物级别为Ⅰ级;设计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最大 24 小时暴雨 24 小时排出,内陆侧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外江侧挡潮标准为 300年一遇,消能防冲的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
2.3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海宁市谈家埭排涝泵站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1”综合性咨询+“N”各专项咨询,“1”综合性咨询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等,“N”各专项咨询主要包括工程监理(包含施工监理、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平行检测等)、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服务(包含全过程投资控制、结算初审、竣工决算编制、但不含招标文件审核和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审核)、专项及竣工验收组织服务(含工程技术鉴定)、水保和环保监测服务、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安全监测、档案管理服务等内容。
2.4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各项工作进度安排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内容,并同时具有国家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须含综合性咨询工作内容)或项目管理(或代建)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批复文件(工程建设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3.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4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注册的水利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牵头人须为工程全周期综合性咨询企业(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内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内容),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资质确认联合体的资质)。
②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上午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nmain/ztbdt/002005/******/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水利大楼 联系人:沈先生、王先生 电话:0573-******、0573-******
|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联系人:查女士 电话: 0573-****** 传真: 0573-****** |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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