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学校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谷县******学校窗帘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甘谷县大像山镇******学校
二、项目编号
XCXXCL******
三、项目名称
甘谷县******学校窗帘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
1.遮光布;
2.幻影纱
3.纳米自控环;
4.无纺防晒韩带;
5.合金罗马杆
6.桌布。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六、预算控制价
100000元
七、资金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
八、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九、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
十、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1:营业执照
资质2:开户行许可证
资质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质4: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截图并盖章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及“信用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请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7.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报出一次不得更改的价格),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8.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0.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保缴费单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注:
1.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书一份。
十二、招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招标报名
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9日17:00至2024年11月11日17:00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自行上传资料报名
2.资质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7:00
3.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7:00至2024年11月12日17:00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蔺老师
联系电话:******
甘谷县大像山镇******学校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