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项目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招租,土地流转用途为水稻、小麦、油菜等传统粮油农作物种植,不得从事多年生农作物种植,不得开挖土地从事鱼虾蟹养殖。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
2、本次招租的土地系当涂县姑孰镇园区北侧废弃宕口复耕复种,承租期内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建设基础设施,则建设基础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租期结束,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
3、本次土地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包括机耕路及灌溉水系),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4、竞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若确需转包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流转土地。
5、承租方自行承担排灌电费、设施维护费和其他安全责任。
6、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或出租方因招商引资的企业需入驻该地块,或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有调整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退还剩余承包费,青苗补偿费参照《当涂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执行。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租的土地,也不得以未达到租赁年限为由向出租方要求赔偿。
7、本次招租的土地不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性粮食补贴,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购买并享受。
8、出租方与竞得人就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它未尽事宜以实际签订的《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9、本次竞标一律以现金方式参与竞******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等都不作竞标款,发现假币现场交工作人员处理,且不作竞标额计算。中标必须以投标袋内实有现金为准,当投标卡所填金额与投标袋内实际所投金额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袋内实有现金为准,谁高谁中标,投标档次以“千元”为最小单位,投标的金额必须等于或大于竞标底价方可有效,小于竞标底价为无效标。
10、凡参加竞租的意向竟租人都被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已经了解招租土地现状,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由对出租方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11、若竞租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当涂县太白中路与于湖路交叉口西100米。电话:******
13、本次竞标的解释权归当涂县姑孰镇洞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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