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软件运维:需要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平台成品软件进行功能应用、系统运行监控,安全巡检、系统升级、漏洞修复,故障排除及修复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创建各类用户、配置相关权限、创建前置库,基础库,专题库及相关数据表,确保成品软件安全平稳运行。2、定制软件运维:需要对数据目录平台,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前后台、级联平台、数据中台等定制化平台软件进行功能应用、接口开发、系统运行监控,安全巡检、系统升级完善、漏洞修复,故障排除及修复等服务,及支撑盟旗两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创建各类用户、配置相关权限、处理异常情况等,确保成品软件安全平稳运行。3、安全服务方案:根据数据安全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响应服务、安全巡检服务、安全值守服务、重要时期安全保障服务、安全加固服务、安全演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数据备份恢复等内容4、数据运营服务-数据目录服务:(1)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资源情况,摸清系统和资源底数,梳理形成信息系统清单、数据资源清单;挖掘数据需求,明确可以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梳理形成数据需求清单、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数据开放清单等,常态化更新维护。同时指导旗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2)按照最新目录编制治理规范,编制治理数据目录、挂接数据资源、清理无效目录、动态更新目录,落实区盟两级级联对接要求等,同时指导旗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5、数据运营服务-数据归集服务:(1)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摸底情况,配合各部门并指导各旗县市(区)将数据资源汇聚至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包括不限于库表、文件、接口等类型数据,并对接入的数据科学合理配置归集调度任务以及源端 API 接口代理,支撑数据表设计建模、测试验证、数据入库等工作。(2)配合上级数据服务申请代理,做好国家、自治区共享数据回流、落地数据调测等服务;基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配合开展数据资源汇聚共享等前置审核工作。(3)根据数据更新周期,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底座、拷盘等方式按期更新数据。采用系统提示、线下提醒等机制,加强数据动态更新管理,提高源数据时效性。6、数据运营服务-数据治理服务:(1)参考国家、自治区最新标准,结合我盟实际,及时制定、调整数据治理规范,涵盖数据归集、数据开发利用、数据运维、数据销毁的全数据生命周期。(2)在按需开展的各类数据资源库的创建基础上,开展数据资源治理工作,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包含但不限于重复数据去重、数据验证、脏数据处理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提高数据质量。(3)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数据治理应用质效。7、数据运营服务-基础、主题数据库服务:以国家、自治区最新标准规范为指导,结合我盟实际,对现有人口、法人等基础库、专题库数据质量提升,并持续丰富数据资源,按需开展自治区数据资源库回流。8、数据运营服务-数据共享服务:依托盟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区共享网站),根据数据共享“三清单”,推进部门数据数据归集与共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共享数据申请、备案、审核,做好数据服务发布、接口对调测等工作。同时指导旗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9、数据运营服务-数据开放服务:依托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聚焦重点领域,梳理形成公共数据开放清单,开展公共数据归集整合、目录构建、资源挂接等工作。围绕数据赋能数字化转型发展,挖掘典型应用场景,认真总结提炼应用成效,深入研究推动数据创新应用。同时指导旗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招标人业务需求提供数据授权运营支撑相关工作。10、项目运维团队:运维团队10人,其中驻场运维团队5人,包含项目经理1人,团队成员4人,远程技术支撑人员5人。